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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个“全国生态日”, 鲤城法院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活动

今年8月15日是首个“全国生态日”,当天,鲤城法院围绕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主题,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活动,助力营造全民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氛围。

当天上午,鲤城法院参加泉州两级法院在晋江东溪的源头——永春呈祥乡开展的“法护清源·绿美相伴”主题“司法护源”系列活动。活动中,干警联合进行巡河,实地考察水源地的自然环境与河流综合整治情况,调研河长制的运行情况与成效,并围绕河道环境改善、河长制完善等相关问题展开探讨。

在随后召开的晋江流域“清源法屏”保障机制联席会上,鲤城法院分享了该院生态保护典型工作举措,交流生态环境案件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并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,为建设生态文明、助力绿色发展提供更优秀的司法服务保障。

下午,鲤城法院开展普法宣传活动。活动现场,干警向群众发放生态保护宣传画册,解答生态环境保护法律问题咨询,为群众讲解民法典中涉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,有力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。

下一步,鲤城法院将继续加强协同保护、法治宣传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,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。(赖莹莹 郑丽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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